1.什么是商销性默示担保[1]
2.商销性默示担保的要求[1]
所谓符合该产品的一般目的,至少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达到平均标准,无缺陷或符合中等品质;
②在交易或市场中可以流通;
③按照协议要求的适用方式包装和加注标签;
④符合所加注标签和所用容器的要求;
⑤每单位的质量与数量都必须相等。
商销性默示担保在产品质量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奎恩在《统一商法典评论与法律解释》一书中将商销性的规定比喻成“产品责任领域的面包—黄油条款”。
所谓符合该产品的一般目的,至少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达到平均标准,无缺陷或符合中等品质;
②在交易或市场中可以流通;
③按照协议要求的适用方式包装和加注标签;
④符合所加注标签和所用容器的要求;
⑤每单位的质量与数量都必须相等。
商销性默示担保在产品质量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奎恩在《统一商法典评论与法律解释》一书中将商销性的规定比喻成“产品责任领域的面包—黄油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