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船分票
①按票核对货物上的主标志,保证与装货单上标志相一致。
②按票核对货物上的副标志,如卸货港名称、批号、重量等。
③对标志模糊不清、脱落或无标志的货物。应及时联系发货人处理,否则不予装船。
④必须按票装舱积载,做到一票一清,票票分隔,防止混装和隔票不清的现象发生。
(2)卸船分票
①对同包装、同票的货物,可采取抽查的方法.核对主标志。
②对同包装、不同票的货物,要着重检查其主标志的差异部分。
③对不同包装、不同票的货物,要逐件检查它们的主标志。
④对标志不符、不清或无标志的货物,要联系收货人确认可否归入同票货物中,以减少溢短签证。
⑤对散件或抽件的货物,要尽量归人原票货物中,以减少短件溢支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