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经济

1.什么是农业经济[1]

农业经济是指以广大耕地和众多的人口劳力为基础的、主要取决于劳力资源的劳动经济。

2.农业经济的主要包括

农业经济包括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方面的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研究国民经济中农业部门的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规律的科学,称为农业经济学。

3.农业经济形式的构成[2]

(一)全民所有制的农业经济

全民所有制的农业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的经济形式,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农业中的全民所有制经济,包括两种类型:一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国有畜牧场、国有渔场等(统称国有农场);二是从某一方面为农业服务的各类农业企业和农业事业,主要有:国有农机站、水利排灌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农经站、种子公司、农药公司、肥料公司、饲料公司、农机公司以及农业科研单位等。

国有农场一般规模较大,技术装备和经营管理水平较高,技术力量较强,资源比较丰富。因此,能够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能够合理的利用各种资源,能够更好的运用国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更好地按照国家的需要来发展生产,有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率。所以,它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可以为国家提供大量的农畜产品,可以在农业现代化方面起示范、推动作用,有利于繁荣边疆经济和文化,有利于巩固国防等等。

(二)集体所有制

农业经济集体所有制农业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集体成员所有的一种经济形式。它是我国农业中的主要经济形式,其中包括:一是地区性农业合作经济,它以原生产队、生产大队或自然村为单位,通过联产承包,实行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一种合作经济;二是乡办、村办集体企业;三是服务性的合作经济,包括供销社、信用社和地区性合作经济兴办的专业性合作组织等;四是多种形式的联合经济。

(三)农业中的个体经济

农业中的个体经济是指以家庭为主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资料为个人所有,产品归个人支配,依靠自己家庭的劳动力、生产资料和资金,从事农、林、牧、渔、工、商、建、运、服务等各业的某个方面的综合性生产或专业性生产,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一种经济形式。

(四)农业中的私营经济

私营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公民个人所有,以雇用劳动为基础的经济形式。实行联产承包制后,少数农民由于在某些生产要素(技术、资金、资源、经营等)上存在着程度不同的优越条件,积累了大量资金,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自身劳动力不够,而农业中又存在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于是投资兴办企业,雇工经营。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

(五)联营经济

联营经济是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之间,或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共同投资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的一种经济形式。联营经济只包括具备法人条件的紧密型联营企业,它是由多种经济形式联合的复合经济。联营经济冲破了生产资料所有制在不同经济组织之间占有的限制,把分散的生产要素组合起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从广度上开阔了视野,把不同经济形式的潜能调动起来,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

(六)股份制经济

股份制经济是指全部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并以股份形式兴办企业而形成的一种经济形式。

(七)中外合资经济

农业中的中外合资经济是指引进国外资本在我国农业中开办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简称“三资”企业)的一种经济形式。

“三资”企业都是根据我国法律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我国政府批准,尊重我国主权,接受我国政府监督和管理等条件下进行合法经营,在中外合资和合作企业中,我方掌握了部分的所有权经营权,能够按照我国的实际情况和原则进行经营。因此,它们在本质上都属于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

引进外国资本在我国农业中兴办各种企业,利于开发农业资源,解决资金不足、技术和设备短缺等困难,有利于开拓农产品国际市场,发展创汇农业;能够提高农业经济管理水平和劳动者的文化、科技、管理素质。因此,“三资”企业在我国农业中的发展,不仅必要,而且十分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