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

1.什么是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

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是以本月的期初数量和本月全部进货数量作为权数,取出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期初的进货成本,计算出本月存货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作为基础算出本月的发出存货的成本以及月末的库存实际成本。

2.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的计算公式

平均单位成本=

期初结存材料成本+∑(本月入库成本)
期初结存数量+∑(本月入库数量)


发出成本 = 发出数量×平均单位成本

结存成本 = 结存数量×平均单位成本

3.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的特点[1]

1.在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下,采用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使得本期销货成本介于早期购货成本与当期购货成本之间。这种方法计算得到的销售成本不易被操纵,因而被广泛采用。

2.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作为一种平均价格法,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价格波动趋势的影响;存货计价工作可以分散在月内进行。

4.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的优缺点[1]

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的优点是计算手续简便。缺点是:

第一,采用这种方法,必须要到月末才能计算出全月的加权平均单价,这显然不利于核算的及时性;

第二,按照月末加权平均单价计算的期末库存材料价值,与现行成本相比,有比较大的差异。当物价呈现上升趋势时,月末一次加权平均单价将低于现行成本;反之,当物价呈现下降趋势时,那么,月末一次加权平均单价又将高于现行。

5.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的适用范围[1]

1、此方法适合各期存货成本变动不大的情况或者存货品种较少或收发次数较少,而且前后收入存货单位成本相差较大的企业使用。

2、全月一次平均法主要适用于生产企业的产成品半成品成本核算原材料的成本核算,用户可以自己选择。由于各企业费用分摊所采用的方法不尽相同,因此,用户可以手工进行计算,然后再将计算结果输入到各个产品入库单中。

6.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的案例分析[1]

企业采用永续盘存制,并用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对发出存货计价,某企业2008年度一月某存货期初存货10件,本期收、付、存数量及金额如下表所示:

凭证编号摘要收入发出结存
数量单价金额数量单价金额数量单价金额
011结存1010100
3购入5945159.67145
4出库210.220.4139.58124.6
5购入10111102310.2234.6
6出库510.2511810.2183.6
7出库610.261.21210.2122.4
8购入59.547.5179.99169.9

根据上表的计算,本月的平均单价及发出存货成本如下:

全月平均单价=(10*10+5*9+10*11+5*9.5)/(10+5+10+5)=10.1元

本月发出存货成本=(2+5+6)*10.2=132.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