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

1.什么是企业主[1]

  企业主就是企业的投资者,他拥有一定的资本(资源)并敢于承担风险获取利润,他的出现是企业产生的必要条件。过去,企业主既是投资者,又是经营者,随社会专业化分工的发展,企业的投资者和经营者职能分离。经营者就是现在所说的企业家。

2.企业主的特征

  有资本,要通过投资得到利润,这只是企业主投资的动力,但是仅此还不能完全说明企业主投资的行为。一般认为,这主要取决于资本所有者根据资本的各种用途的收益和机会成本进行选择。但是,因为办企业有风险,资本所有者必须把自己经营的收益进行风险换算,测算预期收益,并依据他对风险的偏好进行选择。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风险偏好,而且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风险承担能力,他们会考虑,是自己投资组织生产要素进行生产经营,还是出售或出租自己拥有的资本(资源)以获得固定的收入。由此出发,不同风险偏好的生产要素所有者可以组合在一起,在获得企业化生产的收益的同时,通过经营和控制权的配置缔结一种不同于市场契约的企业契约,形成风险供给和保险供给机制。通过契约,保守的人获取较为稳定的报酬(它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浮动的),同意在一定限度内服从企业家的指挥。一般情况下,没有人愿意在其他人的指挥下工作,如果愿意,是因为能够得到好处。敢冒风险的人获取不稳定的可能比较丰厚的利润,成为企业主,他也因为向他人支付有保证的工资、租金,获得在一定限度内(契约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他人资源、指挥他人工作的权力。

  在古典企业里,所有权和经营权是统一的,用现代企业理论的术语说,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是统一的。所有者不仅在收益的剩余性质上承担风险,而且还承担无限责任。

  而在现代大型公司(如股份公司)里,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离的。随着一些需要大规模资金投入的行业的发展,单纯依靠企业内部成员的资金积累无法满足这些特殊行业的资金需求,于是产生了外部融资的需求。由于企业自有资本的有限规模无法为大量的借人资金提供保险,必须依靠股权方式筹集资金。当大量的投资者向企业注入资金时,这些股权方式的投资者承担了企业经营中的风险,也就应获得直接影响企业风险大小的经营决策参与权。但是,大量的投资者形成共同的决策费用高昂,甚至根本无法达成,而且由于这些投资者具有不同的经营才能,共同参与决策无法获得专业化收益,于是要求一种委托代理结构,那些具有较高经营才能的投资者掌握企业的经营决策权。因此,出现了一个特殊阶层,他们是企业的经营者即董事长和总经理。这个特殊阶层在企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当大量的投资者授权给代理人时,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开始分离,企业投资者(或者股东)就降低了对风险的控制,相应地,他们也不愿承担无限的风险。这就是现代企业发展中企业主从无限责任向有限责任转变的经济原因。

  企业主最关心企业,因为企业的利益与他们直接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