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一般性谈判
2.一般性谈判与专门性谈判、外交性谈判
谈判按照谈判的性质划分,可以分为一般性谈判、专门性谈判和外交性谈判等。
1、一般性谈判是指一般人际交往中的谈判。包括:
(1)家庭场合的,如夫妻间商量去哪家商店购物,父子间讨论何时去郊外游玩等。
(2)公共场合的,如在戏院,观众之间协商调换座位,与送液化气罐的同志商量送至六楼愿付劳务费的问题等。
一般性谈判是随意的、非正式的,双方无须作过多的准备,日常生活中几乎到处存在。
2、专门性谈判是指各个专门领域中的谈判,包括教育领域中合作办学的谈判、金融领域中的信贷谈判、科技领域中的技术转让谈判、生产领域中的产品开发谈判、商业领域中的贸易谈判等等。
专门性谈判大都具有明显的经济行为。通过谈判,就某项技术交流、经济合作、经贸往来、资金融通、工贸往来等达成一个有利于双方或多方的一致性协议。专门性谈判是一种有准备的正式谈判。
3、外交性谈判是指国与国之间就政治、军事、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问题或交流而进行的谈判。
外交性谈判程序严谨、准备充分、效果明显、影响较大,谈判的结果对双方都有很大的制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