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借贷纠纷中的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是法院强制执行中重要措施之一。对欠钱不还的“老赖”限制消费,目的是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记者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在办案中发现,有失信被执行人抱侥幸心理,竟然借助非法“黄牛”帮助,违反限制消费令,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赵某被诉至宝山法院,法院判决其应归还债权人借款4.1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由于赵某未能履行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赵某名下无可供执行到位的财产。宝山法院将赵某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发出限制消费令后,在申请执行人同意下,于2020年3月终结了该案的执行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赵某被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以及限制乘坐G字头动车组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
2021年1月底,执行法官得知,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发现并捣毁了一家专为失信人员购买高铁票的公司。经过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赵某也是该公司“客户”之一,遂多次传唤赵某到庭说明情况,并督促其履行,但赵某拒不到庭,执行法官遂上门强制传唤。
原来,2020年年底,赵某经常接到“黄牛”电话,称知道赵某是失信被执行人,表示可以通过“特殊渠道”帮助赵某订高铁票和飞机票。抱着侥幸心理,赵某向该“黄牛”发送了本人购票信息,在加价后成功购置了高铁票。这让赵某“信心大增”,随后多次购置上海往返徐州、诸暨等地的高铁票。
2021年2月5日上午,上海宝山法院针对被执行人赵某上述规避执行、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行为,对其进行司法拘留。被执行人赵某当场表示悔过,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并表示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将不法“黄牛”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