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评金瑜被家暴】今天(2月6日),文章《另一个“拉姆”》刷屏,作者马金瑜的名字登上热搜,她是一位曾在一线城市工作的媒体人,曾经自称为了爱情远嫁到青海贵德县,为蜂农丈夫扎西生儿育女,称丈夫的心“像山上的泉水一样”,他们养蜂养花、世外桃源般的生活,曾被传为美谈。
而在今天发布的文章中她控诉,现实是,她遭遇了丈夫长期的家暴和出轨,为了孩子她多次隐忍,从未报警。如今,她已经逃离了危险地,并决心面对一切。
中央政法委评金瑜被家暴
①法律,永远是受害者的靠山。
婚恋自由,情如饮水冷暖自知,对个人选择,我们不应多加苛责。但发生在家门里的违法行为,同样是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已从2016年3月开始实施。婚姻不是乌托邦,当遇到家暴,也要拥有止损的勇气和退出的自由。
②法治中国,一个也不能少。
家暴作为一种违法行为,在全世界范围内存在,需要社会各界共同谴责、抵制、发现、惩处、救助。经济发展水平、乡风民俗也不是家暴的“挡箭牌”。被声讨追责的是“家暴”,而不是哪一个地区、哪一个民族。
③错的永远是施暴者,不是受害者。
被家暴不敢说的原因很复杂,如何避免、走出家暴受害者在亲密关系之中的“习得性无助”,需要全社会的援手和共识。我们的确不能盲目出发,但也不该由此否定一切“诗和远方”的美好愿望。与其嘲笑,不如敏锐关注,不如热心帮助!
最后想对每一位勇敢生活的女性说,请不要放弃爱自己的权利,你值得一切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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