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社报道称,澳大利亚议会25日正式通过《新闻媒体和数字化平台强制议价准则》的最终修正案。该法案要求谷歌、脸书等数字平台在使用澳大利亚新闻内容时付费。不过,立法者表示,与这两大科技媒体达成交易仍需一段时间,将就此开展单独或集体谈判。
澳大利亚国库部长弗赖登伯格和通讯部长保罗·弗莱彻当日发表联合声明称,该议案将确保新闻媒体企业自制内容获得合理的报酬,这有助于维持澳大利亚新闻行业发展。两位部长在声明中还表示,澳政府很高兴看到“谷歌和脸书在与澳大利亚新闻媒体达成商业协议方面取得的进展”。
此前,脸书于本月17日宣布禁止澳大利亚媒体和民众在脸书上分享、阅读澳媒版权的新闻内容,以回应上述法案。双方经过多轮协商后,脸书22日表示澳政府已同意修改议案,脸书将恢复澳大利亚媒体的页面分享与访问权限。
负责起草该法规的澳大利亚竞争监管机构主席罗德•西姆斯表示,很高兴修订后的立法将解决澳大利亚新闻出版商与两家互联网媒体之间的市场失衡问题。牛津大学商学院讲师克里斯•穆斯认为,最新修订案对脸书来说是一个“小胜利”。不过,澳大利亚这项立法可能会引发全球连锁效应。目前包括加拿大、英国等国也在考虑采取类似的媒体监管措施,限制科技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