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2月18日讯2月11日,大年三十这一天早上,家住晋江东石的肖某还在陈埭厂里宿舍休息,他准备醒来后就回家过年。可惜,肖某的这个愿望很快就泡汤了,他因涉嫌盗窃电动车被晋江梅岭派出所民警抓获。肖某被抓获后还狡辩自己不过是“借车未还”。
庄先生家住梅岭街道梅青社区,2月11日凌晨0时许,他回家后发现停在家门口充电的电动车不见了踪影,意识到车被偷了后他就赶紧向梅岭派出所报了案。庄先生说,电动车是2018年购买的,如今价值约2000元。
接报后,民警调取了案发现场周边的监控录像,锁定了一嫌疑男子,并延伸监控录像,在接报10个小时后,便在陈埭一工厂宿舍将犯罪嫌疑人肖某抓获。
“我没有偷,我只是借车没还。”被抓获后,28岁的肖某仍狡辩不已。据肖某交代,案发当天凌晨,他上网后回家途中想起在网吧未办理下网,他懒于徒步回网吧,正巧看见路边有一辆电动车,钥匙还插在车上。想着“借”用一下,办了下网再还回来就是了,不会被人发现。
民警说,肖某办理了下网后,还真的把车骑回了原处,但转念又想,白给的车不要白不要,还想着三更半夜警察没那么容易抓到自己,又骑走了电动车。
大年三十犯下的错,躲不过初一。因涉嫌盗窃,肖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警方提醒,各位车主请不要在车内存放现金等贵重物品,在停车后务必要取走车钥匙,以免被他人有机可趁。
(晋江新闻网记者_吴择通讯员_庄凌龙庄灿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