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石市防指办〔2021〕100号)要求和省、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低风险地区部分旅游景区(第一批)即将恢复开放。各开放景区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认真做好身份证识别和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放景区名单(第一批)
二、总体要求
(一)坚持常态防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按照《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各行业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石市防指办〔2021〕108号)中《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要求,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持有序开放。确保落实“五有”要求,做到“四到位”,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备用防护物资、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措施,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自然山水类和人文景观类旅游景区只开放室外部分,溶洞类景区暂不开放。
(三)坚持预约限流。恢复开放的A级旅游景区严格执行预约、错峰、限流入园,认真做好游客二代身份证识别和登记工作,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景区最大承载量的50%。
三、景区游览管理
各A级旅游景区要在游客中心、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疫情防控提示,提醒游客平台预约、实名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使用“畅游冀”、“乐享冀”微信小程序,进行入园、出园核销。保持购票、游览、休息等场所人员间距,加强秩序管理,防止人员聚集。
非A级旅游景区参照执行。
(原题为《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恢复开放低风险地区部分旅游景区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