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刘胜、通讯员谢毅、尹恒)2月5日,记者从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获悉,经国务院批准,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正式发布。其中大鲵、虎纹蛙、哲罗鲑、松江鲈、锦绣龙虾、乌龟、花龟、黄喉拟水龟、胭脂鱼等水生野生动物仅限野外种群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这也预示着人工繁育的虎纹蛙、大鲵、乌龟等产业统统在市场上解禁了,可在农田水塘养殖,亦可在菜市场销售。
大冶市陈贵镇上罗村贫困户黄胜金2018年开始养殖虎纹蛙,2020年不仅脱贫,还走上致富的道路。就在这一年,林业执法部门却要求他禁养。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该决定中,牛蛙、美蛙是允许养殖的,但黑斑蛙、虎纹蛙、乌龟等未纳入允许养殖范围。
湖北是水产养殖大省,许多养殖户在获取特种养殖许可证后,依靠养殖虎纹蛙、大鲵、乌龟等脱贫致富。省扶贫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是国家战略,作为公民要自觉遵守。全省扶贫部门要下大力气帮助从事特殊水产养殖的这一部分贫困户转产转业,减少损失,一个都不能返贫。
省林业局和省农业发展中心积极向国家反映,争取修改和调整《名录》。2月7日,在获知国家已修改《名录》,黄胜金欣喜地说,他准备再改回老本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