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环球网消息:文汇网讯 年轻非逃避重罚的理由。15岁男生前年向柴湾已婚警察宿舍投掷汽油弹,认罪后被裁判官何俊尧判他接受感化3年,律政司不满判刑过轻提出刑期覆核。上诉庭早前裁定何官判刑原则出错,撤销原判,并于昨日改判被告进入服刑期半年至3年的教导所。上诉庭认同律政司指被告对宿舍内的警察及家人毫无同理心,并质疑被告以"遭人胁迫犯案"为自己开脱是无醒觉及欠悔意,更明言若被告是成年人必然会判处监禁,刑期长达4年至5年,法庭亦需将判刑标准套用于未成年人身上。根据记录,何官过往在审理多宗修例风波黑暴案中轻判被告,均被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成功。
本案案发时15岁的被告,被控一项"罔顾生命是否会受到危害而纵火"罪。案情指,2019年11月18日下午4时许,一名罗姓退休人士行经柴湾已婚警察宿舍外时,目睹被告与一名女子戴住口罩及穿黑色衣物,手持一支汽油弹掟向宿舍,被告所掟汽油弹击中一个单位的窗及墙身,该单位住有警长及家人。
质疑被告对案件有否足够自省
律政司提出的刑期覆核昨由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诉庭法官彭伟昌及原讼庭法官潘敏琦处理。副刑事检控专员林颖茜昨日陈词时指,不接纳被告始终强调自己是在"遭人胁迫犯案",而被告父母也曾向感化官表示儿子受社交媒体影响,不是自愿犯案。
林并引述报告指,被告只对为父母带来担心表示内疚,但对宿舍住户生命受威胁一事则保持缄默。法官潘敏琦对此表示认同:"同之前报告显示佢(被告)冇任何同理心,同出一辙。""过咗咁耐,佢都无醒觉到呢一点,佢悔意有几高?"
林颖茜续说 ,被告"虽然有进展,但上堂迟到、会瞓觉",又对宿舍住户没有同理心,建议法庭判处刑期较长的教导所。
代表少年的大律师刘伟聪声称,被告在报告中自称因"被胁迫"才犯案,并非要诿过于人,辩方亦不依赖"胁迫"的部分。法官潘敏琦即质疑这是出尔反尔,法官潘兆初更表示,纵火属严重罪行,如是成年被告,根据案例可被判处长达四五年监禁,法庭亦需要将判刑标准套用于未成年人身上。
针对被告在报告中声称"遭人胁迫"一事,潘兆初质疑被告对案件有否足够自省及悔意。在考虑须判处具阻吓性刑罚之下,相比判处更生中心,他认为判处一个比较具纪律性的处所及较长的羁押期,即教导所会更为合适。
被告加刑后向公众席举拇指
被上诉庭斥责无同理心的被告,在被加刑后竟然向公众席的旁听者高举拇指,其母则在庭外声称法庭判得重,又追骂律政司代表。少年的父亲也在庭外不满律政司对其子"咬住唔放",更声言会投诉感化官。
教导所计划是针对14岁至20岁的青少年男性及女性犯人的一项代替监禁的刑罚,着重协助犯人改过自新及提供职业培训。惩教署署长会考虑犯人的纪律,决定犯人的羁留时期,可由最短6个月至最长3年不等。
犯人获释后,可能要再接受为期3年的监管,其间要遵守某些规限,例如在晚上某个时间过后,必须要留在家中。犯人若不遵从监管条件,便可能会被再次送入教导所,再服刑多6个月或要完成服刑3年(由首日服刑起计)。
裁判官何俊尧另涉多宗黑暴案轻判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