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月12日10时20分讯(记者 尹建红)近日,驾驶员龚某驾车时伸左手到副驾驶座位拿手机,车辆驶入对向车道,与正常行驶的SUV相撞,两车受损,车损约10万,受到处罚。
当天下午16时56分,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统景镇新统大路长堰村路段发生两车相撞的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在现场,一辆白色SUV和一辆银色轿车撞,两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系了安全带,在安全带的保护下未受伤。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的嫌疑。
经查,此次事故是银色小轿车驾驶员分心驾驶所致,该驾驶员姓龚,54岁。当日下午,龚某驾车行驶至统景镇新统大路长堰村路段时,他伸左手去拿放在副驾驶座位上的手机,不料低头瞬间方向盘发生偏离,越线冲向对向车道,与一辆正常行驶的SUV相撞。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由于此次事故是银色轿车驾驶员龚某分心驾驶所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造成两车车损共计10万余元,均由龚某承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对他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交巡警提示广大驾驶员:交通事故的发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所以驾车出行一定要集中注意力,不要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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