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环球网消息: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一名26岁男子于前年7月在新城市广场的冲突中涉嫌袭警被捕,案件今日(2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审理,裁判官香淑娴裁定警员证供不可靠,判被告罪名不成立。
香官裁决时声称,若按该督察所指,被告要在一秒间由原先垂下手持雨伞,变为举高伞向下施袭,是有困难。裁判官再三表示,根据两名警员供称,看不到被告举高雨伞并向下击打该督察双手的过程。
裁判官认为,涉案督察证供无法让法庭了解全部事实,因此裁定被告罪脱。裁判官同时又认为,被告行为可疑,在警方施放胡椒喷剂前,他已在场挥舞雨伞,背囊内亦找到示威物品。